关于申请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26年上半年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援助基金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资助范围为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本人经三级甲等医院确诊,患有重大疾病;

3、家庭生活贫困,无力支付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

4、重大疾病范围按照国家医保指定的重病范围,不包括先天性疾病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疾病,如打架斗殴致伤等;

5、以往获得“爱心援助基金”学生原则上不再资助。

二、申请与审批

1、申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基金会基金工作办公室;

3、基金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提交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

4、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资助额度。

三、时间安排

1511518日,申请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基金工作办公室;

25195月21日,基金工作办公室进行复审,提交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评审并公示;

36基金会完成爱心援助基金发放。

  

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027-87166368

办公地址:马区西院第二行政楼109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 

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6511         


资料下载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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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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