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6年上半年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爱心援助基金”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资助范围为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本人经三级甲等医院确诊,患有重大疾病;
3、家庭生活贫困,无力支付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
4、重大疾病范围按照国家医保指定的重病范围,不包括先天性疾病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疾病,如打架斗殴致伤等;
5、以往获得“爱心援助基金”学生原则上不再资助。
二、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校基金会基金工作办公室;
3、基金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提交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
4、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资助额度。
三、时间安排
1、5月11日—5月18日,申请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基金工作办公室;
2、5月19日—5月21日,基金工作办公室进行复审,提交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评审并公示;
3、6月初基金会完成“爱心援助基金”发放。
联系人:郭琴 联系电话:027-87166368
办公地址:马区西院第二行政楼109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
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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