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世筑梦”——经济学院新大楼建设基金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秉承着“博学笃行、经世济民”的宗旨。该项目基金以“经世筑梦”命名,“经世”体现了经济学院的专业特质和追求,寓意着经世济民,表明学院致力于培养能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具有经邦济世才能的人才。“筑梦” 则突出了新大楼建设基金的目标和意义,即通过筹集资金建设新大楼,为师生们创造更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助力他们实现学术梦想和人生价值,同时也象征着为经济学院的未来发展构筑宏伟蓝图和美好梦想。
  • 已筹到 7,5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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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该项目只接收本校师生及校友捐赠,暂不接受其他人员捐赠


项目背景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是武汉理工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后新成立的一所学院。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办经济类本科专业、90年代初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至今,经济学院不断整合优化学校经济学科资源,秉承学校“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已成为学科专业交叉特色突出、国际化程度高和服务社会能力强的教学科研型学院。随着学院的不断发展壮大,现有的教学和科研设施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为了给师生提供更好的教学、科研环境,提升学院的整体实力,拟启动学院新大楼建设项目。为了吸引更多的师生、校友和社会人士关注、助力学院的发展,特设立 “经世筑梦”——经济学院新大楼建设基金,希望广大师生、校友、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同汇聚点滴之力,助力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的蓬勃发展。

基金项目命名内涵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秉承着“博学笃行、经世济民”的宗旨。该项目基金以“经世筑梦”命名,“经世”体现了经济学院的专业特质和追求,寓意着经世济民,表明学院致力于培养能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具有经邦济世才能的人才。“筑梦” 则突出了新大楼建设基金的目标和意义,即通过筹集资金建设新大楼,为师生们创造更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助力他们实现学术梦想和人生价值,同时也象征着为经济学院的未来发展构筑宏伟蓝图和美好梦想。

项目概况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新大楼计划占地13030.30㎡,总投资16049.30万元(含管理学院大楼),计划面向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企业等募集1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新大楼的设计、建设、装修及维护等。大楼内计划包含智慧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实验室、多功能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学生实践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室、阅览室、未来学习中心等教学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

基金管理与监督

1.成立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大楼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委员会成员由经济学院领导、校友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确保基金运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2.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基金的使用将遵循专款专用、合理安排的原则,确保全部用于经济学院新大楼的建设项目,包括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内部装修等及后续的大楼维护、保养等方面。

3.定期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向捐赠者及时反馈基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让捐赠者放心满意。

4.对于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方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建设质量,确保经济学院新大楼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教学科研设施

5.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大楼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受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指导与监督。


捐赠流程

本项目基金会发布在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平台,欢迎全校师生、校友及校友企业家等前往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平台参与捐赠。我们采取网站在线捐赠、微信扫码、或者小程序捐赠等方式,捐赠者可在平台选取捐赠方式后填写信息进行捐赠。

捐赠鸣谢方式

1.捐赠证书:为每一个捐赠人、捐赠集体和捐赠企业赠送武汉理工大学电子捐赠证书,捐赠金额超1000元的可赠送纸质捐赠证书。

2.捐赠票据: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有捐赠者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抵税。 

3.捐赠名录:捐赠人员名录电子版公布在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捐赠专项界面和经济学院网站滚动播放,最终名单纸质版留存学院。 

4.捐赠墙:个人捐款5000元以上及集体、企业捐赠者,以捐赠时间为序在学院大楼专设的捐赠墙上镌刻捐赠者姓名、在校时班级、所在单位、捐赠金额和时间。 

5.活动嘉宾:邀请捐赠个人、集体及企业代表作为嘉宾参加经济学院大型活动,开展校企合作交流、学术论坛、科技讲座等。

6.捐赠协议:捐赠达5万元以上的个人、集体或企业,可与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作为经济学院新大楼专项基金。 

7.冠名捐赠:一次性捐赠5000元及以上的个人,可以选择认捐学院教学设施(座椅等)及学院周边绿化等;一次性捐赠达10万元以上的个人、集体或企业,根据捐赠金额的不等和捐赠者意愿,可进行实验室、教室、活动室、报告厅以及楼栋等冠名。 

8.学院教师科研专项捐赠学院教师本人的科研项目办理完财务结题手续后,可在财务处直接将结题后的科研经费捐赠转入学院大楼的建设专项账户。每捐赠20000元人民币,即可在退休后享有25平米左右的教师工作室一年使用权限,依此类推。